高密东方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14年成立,坐落在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阚家镇驻地,注册资金50万人民币,法人代表许在金。公司经营范围:提供文化艺术表演策划(不含营业性演出及演出经纪)、舞台造型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、市场营销策划、会展服务、礼仪服务、摄影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(不含印刷);网站建设及维护(不含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)。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
提供文化艺术表演策划(不含营业性演出及演出经纪)、舞台造型策划、企业形象策划、市场营销策划、会展服务、礼仪服务、摄影服务;图文设计制作(不含印刷);网站建设及维护(不含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)。上述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